為循前開要點進行評選,請於113年6月30日前(郵戳為憑),免備文寄送推薦資料至本局輔導管理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7樓),並於信封標註「臺北市113年運動有功表揚典禮推薦資料」,所送資料須含:
(一)紙本推薦表。(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ports.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請下載列印。)
(二)推薦表Word檔及相關照片、證明文件之電子檔,請以光碟片或隨身碟提供。
為循前開要點進行評選,請於113年6月30日前(郵戳為憑),免備文寄送推薦資料至本局輔導管理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7樓),並於信封標註「臺北市113年運動有功表揚典禮推薦資料」,所送資料須含:
(一)紙本推薦表。(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ports.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請下載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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