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4年度適用賽事名單詳如附件,案內各賽事資訊嗣後如有異動,依各該賽事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二、為提供各學校更優質與方便的申請管道,於動滋網(http://500.gov.tw/FOAS/actions/SportsAdmin.action)設置
「學生觀賽補助線上申請專區」(下稱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全面改採線上申請。
三、申請單位應依「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下稱本辦法)規定及下列說明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辦
理:
(一)申請方式:
學生參與或觀賞教育部公告之運動競技或運動表演者,由學校統籌於活動日1個月前,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
提出費用補助申請,每校每年之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各項核定補助金額則依「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
表演補助辦法各項經費核定基準一覽表」及本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
(二)核結方式:
經線上核定之申請案件,應於活動執行終了1個月內,再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提出補助經費核結作業,亦均
全面採線上申請方式。
四、依本辦法第4條相關規定,各級政府依下列順序,優先編列補助學生參與或觀賞競技運動表演預算:偏遠地區學校優先,
其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再次為大專校院,並冀望全國各級學校學生皆可受惠,教育部得視預算補助情形,保留核定
金額之權限,亦得視經費補助情形調整相關內容並公告之。
五、本案另載於教育部體育署門首及其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sa.gov.tw )網頁。如有疑義,請洽體育署聯絡人:張科
員,電話:(02)8771-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