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40500070A號公告修正。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公告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李科員,電話:(02)8771-1479。
一、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40500070A號公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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