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學年度大專排球聯賽係依據114年9月5日臺教體署秘(二) 字第1140700839號函核定採購案案號:114-02-041)暨114 年9月24日運競(七)字第1140051486號函核定競賽規程辦理。
二、各級組複決賽競賽抽籤暨技術會議業於本(115)年元月16日假運動部三樓大禮堂召開完成。
三、大專排球聯賽僅接受「活動競賽報名暨管理系統」依據各校(隊)報名完成後系統所產生參賽運動員「在學證明表」 採計使用,不再使用學生證;各校(隊)應列印前揭「在學證明表」後持經學校教務處(或註冊組)簽章認定報名人員註冊在學後持至比賽賽場查驗參賽。
四、第二學期複決賽階段各參賽隊伍應同時提交第一學期與第二學期之在學證明交賽場控制委員查驗參賽球員註冊身分使用。
五、賽程表列名在前的球隊,著深色球衣,賽程表列名在後的球隊,著淺色球衣。淺色球衣必須為白色。
六、請各參賽學校隊伍出場比賽時務請應有教練或學校教職人員臨場。